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

以無我胸懷

以「無我」胸懷,超越「大我之愛」---回應佛教領袖的國家認同論
玄奘大學宗教學系主任 釋昭慧

從佛法的觀點來看,身份認同(無論是國家認同,還是宗教、性別、宗族、階級等等之認同),是一種受限於因緣條件的「因緣生法」。在因緣聚散的過程中,人們會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種或多重身份認同。身份認同,原本不必然涉及政治表態的問題,因為個人習性、歷史情懷與文化薰陶,都有可能會讓人選舉性地認同自己所屬的族群或是社群,此在佛教,名之為「我所愛」(即「我所屬」的大我之愛)。
認同其中之一,原不必然就得敵視異類的認同者,但「我所愛」之所以被佛陀視為「我執」的擴大,其原因在於,這份「大我之愛」經常會讓人視「大我之外」的族群為異類。特別是國家機器,時常運用教育或威嚇手段,來達成國民集體分份認同的目的,這時往往會將「他者」,逕行妖魔化為可憎可恨的「敵人」。於是生命之間同情共感的能力,往往銷磨殆盡,許多相互傷害的言論與手法紛紛出籠。再加上政治人物乘勢推波助瀾,卒至族群之間入主出奴,互害互恨,共業深淵不知伊於胡厎。
佛教領袖同樣會因個人習性、歷史情懷與文化薰陶,而產生自己的族群認同,但卻必須依「無我」之胸懷,將這份「大我之愛」再作超越,平等看待異類眾生。倘若無法作這樣的自我超越,就容易情不自禁地加入某一陣營,甚或在言詞間傷害到異類認同。這樣容或可在同一陣營相互取暖,讓同一陣營的人鼓掌稱快,卻無法在族群認同業已撕裂的社會,達到「療傷止痛」的效果。
身份認同的微妙,反映了緣起世間的實相。亦即:受限於見聞覺知的因緣條件所產生的身份認同,可以在相互體諒並善意溝通的情況下,同情共感而尊重、珍惜,卻無法拿來證明孰是「標準答案」(頂多只能證明「政治正確」)。因此必須先做到互為主體性的相互尊重,這才有可能在相互信賴的基礎上,超越「大我之愛」,而達於無緣大慈與同體大悲。操之過急而揠苗助長,則絕對會產生強大的反效果。

2009.04.01,於玄奘大學研究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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